先生不回頭,太太怎麼辦?
文/簡春安•東海大學社工系教授
文惠狠狠的打了六歲的么兒浩如,看到他站在牆角號啕大哭,吵著要找爸爸,文惠自己也忍不住哭了起來。最近好像常常有這種情況發生,三個小孩自從夫妻兩人經常吵架以後,似乎愈來愈不乖。為了證實自己一個人也可以養家,文惠更是專心一意的要把孩子教好,那知道,每次教訓小孩的時候,總是弄得家裡天翻地覆、雞犬不寧。
但是令文惠心慌的是,她花在教育小孩的時間愈多,孩子不僅沒變好,反而有愈來愈壞的趨勢。老大佳佳,國小四年級,向來是很善解人意的,最近不但功課退步,也有晚上常作惡夢,心神不寧的現象;老二思思,功課尚可,但是級任老師卻說她可能有偷竊的行為,要她特別注意;老三浩如更不用說了,才六歲而已,卻野得連鄰居也直搖頭。文惠想到三個孩子每下愈況,又想到她那已經三個月沒回家的先生,正在金屋藏嬌,棄他們母子於不顧時,文惠更是悲從中來,眼淚滾滾而下,趴在沙發上大聲痛哭。
國內的婚姻,由於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外遇問題日趨嚴重。理論上來說,外遇可以分成下列幾個階段,每個階段的處理原則也各不相同。
1.醞釀期:配偶企圖有外遇,或對外遇躍躍欲試,但尚未進行。
2.試探期:外遇已開始發生,當事者內心忐忑不安,但尚未被配偶發現。
3.衝突期:配偶已發現,且產生劇烈衝突。
4.無奈期:衝突平緩,但外遇關係不能了斷,雙方冷戰,或無可奈何。
5.決斷期:拋棄原配,決意與第三者結合。
以前述的案例來分析,我們發現文惠的狀況實在可憐,不僅失去了先生(先生離意已堅,兩個人似乎沒有重歸於好的可能);她的三個孩子也成了受害者,不僅成績退步,經濟受干擾,行為也產生了問題;另外,文惠的身體狀況愈來愈差,有不少心因性的生理疾病(如偏頭痛、胃潰瘍、失眠等),文惠的工作情況也愈來愈糟,若不是主管同情她,她甚至有被炒魷魚的可能。歸根究柢,這麼多問題的主要原因其實只有一個──先生外遇。當先生的外遇已嚴重到不可能回頭時,難道太太也必須去面對這麼多的外遇併發症嗎?我們認為事實上可以不必這麼嚴重。下面有一些建議。
1.不要輕易的放棄婚姻
看到配偶離意已定、冷酷無情時,原配很容易會產生乾脆放棄婚姻的念頭,結果只是便宜了他們,而自己與子女只是成了受害者。其實,若是原配表明立場,絕對不放棄婚姻,甚至於表明(或虛張聲勢)將採取法律行動,如此可以使外遇者與第三者的親密關係受到威脅,時間一久,第三者可能會因沒有結合的可能而分手。
2.充實新的生活內容
首先原配在觀念上要先認清,配偶固然重要,但萬不得已,如果必須一個人過日子時,只要努力,也一樣可以有充實快樂的生活。例如參加教會的活動,從團契中得到溫暖,心靈上也可以得到解脫。或者參加慈善社團,多做服務性的工作,幫助別人是解除內心痛苦最有效的方法。
3.把受害減至最低限度
就是不要讓配偶的外遇影響到自己與小孩的關係、工作的表現、自己的情緒與身體。更重要的是,原配在此,若能把精神從配偶的外遇事實轉移到多與孩子接觸,提昇自己工作的品質,也是療傷止痛最好的方法,從臨床的輔導經驗中,我們發現,決裂的初期,受害者幾乎都很難做到這種地步,但兩三個月以後卻都異口同聲的承認,這的確是適應配偶外遇行為的有效方法。
4.試圖在經濟上自立自足
先生有外遇帶給太太最大的打擊,除了被欺騙的傷痛外,就是失去了生活倚靠的對象。因此職業婦女在先生外遇時會比家庭主婦要篤定一些。此時,原配必須學習有技巧的向先生多要點生活費;在家庭開支中,必須有儲蓄的打算(不管錢多錢少,總比時時刻刻向先生伸手要好),若沒有小孩的牽掛,原配也可試著去求職,或在談判中要先生把某些不動產設定在自己的名分下。
5.不要在小孩不面前說配偶的壞話
縱使恨他,也不要在孩子面前提及。事實上,每個小孩都很聰明,他們知道父母親誰是誰非,誰好誰壞,用不著任何人特別去「教育」。此外,在小孩面前說配偶的閒話,只會徒然造成小孩的困擾,對事情絲毫沒有幫助。
6.原諒配偶的不忠
外遇者其實是個「情緒不成熟、良心矛盾、行為困擾、心力勞瘁」的可憐蟲,與其恨他不如去可憐他。基本上,人性是很脆弱的,尤其男女之間,恩怨之事,自古以來,都是很難了斷的。當配偶有外遇而不回頭時,若在情緒上能夠寬恕他、原諒他,不僅在情操上值得欽佩,更重要的是能使他在生活上不致受到太多的干擾,當然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或者,以認命的態度來接納殘酷的事實,也比恨他要來得健康。
7.契約或是協議書上要注意的細節
萬一真的必須分手,原配若太衝動的在離婚協議上簽字,很可能會造成終身的遺憾。若是情況特殊,而且婚姻輔導專家也贊成,連父母親也不反對時,兩個人才可以有「分手」的念頭。協議時必須清楚談判相關問題,針對每一細節,詳細討論。否則若是草率蓋章,表示自己不在乎分手,會帶來日後無窮的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