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人vs.不道德的核四+公投 (2)

蘇南洲
6/26/2013


核四公投之謬誤

馬政府為了讓搶建核四強行過關,最近竟打算以鳥籠「公投」來將責任硬推給民眾,甚至祭出「不在籍投票」製造核四「公投」的複雜度,而企圖以「合法」掩護其 「不道德」,讓核四公投投票數未達公民數的一半,或反核四續建的票數未達總投票數的一半,以致反核四續建未能過關而得以「合法」續建核四,如此作法反更加 推高其不道德性。

當年魁北克人想獨立於加拿大之外的獨立「公投」(1980年第一次,1995年第二次),都是由魁北克人本身來投票,而並非全加拿大人來投票,這是多數尊重少數的基本民主素養。

難道海外僑民只要在台灣恢復戶籍(原本他們恢復台灣戶籍的目的可能只為了享受台灣物美價廉的健保及國民年金)的人,就可以來投票要不要續建核四?那台灣本島 的人可不可以投票來決定是否要將核廢料丟到澎湖、金門、馬祖等外島(台電已廣告要將核廢料運到金門)?或埋到中彰投、雲嘉南或宜花東等尚未建核電廠的縣市 去?這種公投豈不是在撕裂社會嗎?馬政府如果要核四公投,應該是最受影響的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的在籍人民(包括未成年的小孩,因為他們是未來的主人翁)來投票。若是擴及其他地區甚或海外僑民及大陸台商進來投票,豈不是意圖要讓參與公投投票人數達不到「合法」的過半門檻?甚或是要反對核四續建的票數達不到投票人數的一半而過不了關嗎?

政府要續建核四,政府又辦公投,遊戲規則又是政府另外新訂(如不在籍投票),這不是明擺著球員兼裁判?當家執政的人豈可如此製造社會動亂,要人民去彼此仇視呢?真是不道德的公投加覆在不道德的核電政策的惡質政客操弄社群的奧步,這樣的政府真是全然沒有一絲絲顧念後代子孫的責任感。

豈能不反核四續建?

實在很不了解,在今天民智大開而政府又拿不出一套夠說服力的論述,還要硬蓋核四,到底蓋核四是為了維護誰的利益?基本上,蓋核四的前提是台灣每年經濟成長超過 3%,所以不斷需要大量而穩定的電能,可是這十多年來台灣平均每年 5% 的經濟成長下,廣大的庶民們實質收入卻不增反減,生活越來越困難,所有經濟成長的果實盡被企業、財團、權貴等少數人取走,只留下貧富差距的苦果,讓年輕人對前途看不到一絲希望,這樣的經濟成長是我們要的嗎?如此續建核四的龐大經費,庶民們會甘心納稅來買單嗎?

在如此全盤不道德的結構中,在台灣人民對政府作為高度缺乏信任及在福島核災未得妥為善後的情況下,所有稍常識及具道德意識的人都應該出來表達:寧可自己這一代縮衣節食、少用電能、生活簡樸、認賠殺出(核四雖已投入兩千多億,但一旦發生核災,那將是數百萬人性命、健康及無限倍以上財產的損失),也不能禍遺子孫的最底線立場。再不如此,我們就成了天下最不是的父母了。

願天佑吾土吾民,憐憫台灣,拯救我們吧!

(原刊於台灣「曠野」雜誌183期,2013年5/6月,蒙該刊及作者允准登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