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論系列 (8)

呂路加牧師
[太18:15-20, 28:19-20; 林前11:23-29; 加6:1; 提前4:13; 來10:25]
4/30/2007


今日講題: 教會的生活

·     聖經明示:每一基督徒不可停止聚會,都要參加當地的教會參與在基督裡的身體生活

·     教會生活的目的有三:敬拜事奉神,彼此勸勉造就,向世人傳福音作見證。(1025; 181520, 281920; 61)

·    不參加當地教會的基督徒,是違背神的命令,將自己放在靈命枯竭的危險景況裡;肢體若離開身體,結果必是支離破碎
·    教會生活的內容: 教會聚會要以神的話為中心,在神的靈裡敬拜;其內容不可或缺的要項有四:
  1. 傳講主話是開墾播種 (提前413)
  2. 祈禱感恩是澆灌培育(51921)
  3. 唱詩讚美是開花結果
  4. 同享聖餐是慶祝豐收 (林前112329)
·    任何地方的教會,若是在聚會時認真唱詩、禱告、講道、擘餅,必是主道興旺,靈裡活潑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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