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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第六講
哥林多前書 第六講
11/21/2004
有關教會的倫理(第五—六章)
有關處理淫亂及罪惡的倫理(五)
保羅對教會裡亂倫事件的態度(1-2)
保羅指示教會對此事應有的態度(3-5)
肢體不能置身事外,應當機立斷地處置
懲罰必須公義和恩典兼顧,給人悔改地機會
保羅說明教會應該這麼處置的理由(6-13)
為了保持神的教會聖潔(6-8)
界定聖徒相交的界限,就是聖潔(9-10)
審判教內的事,是信徒的責任。(11-13)
有關訴訟的倫理(六1-8)
保羅指責信徒彼此在外邦人面前興訟(1)
保羅的三個論證(2-10)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天使(3-8)
聖徒要審判天使
今生的事怎可交給外邦人審理
教會的人豈無能力過問
不情願讓步、受欺是違背屬靈倫理的行為
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9-11)
有關信徒對待自己身體的倫理(六12-20)
聖徒在基督裡自由的宣言。(12)
聖徒的自由不是受肉體的支配,而是受基督復活能力的領導。(13-14)
這種自由,是受著三個原則支配的(15-20)
聖徒的身子就是基督的身體。
與主聯合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聖徒的身子是聖靈的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