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事文體釋經法—以利亞以利沙的故事(第七講)

張玉明牧師
10/9/2005


第七講


敘事文體的文學元素(六)
敘事文體的其他文學元素(3)

  1. 重覆
  2. 觀點
    1. 稱呼
    2. 內心世界
    3. hinneh 一詞
    4. 戲劇性的敘事—使讀者如同站在故事人物的角度來看事情。
      1. 例﹕王上十七18。撒勒法寡婦的觀點是﹕她兒子的死是因她的罪。
      2. 例﹕王上十八21,24,39。以色列眾民的觀點﹕從心懷二意,到願意探索,最終承認耶和華是神。
      3. 直接敘事—作者想要對某事件作出很快的回應。例﹕王下三26—27。摩押王的兩個打算反應出他的兩個觀點。

    5. 轉述引語—一個人物引用另一個人物所說的話。是敘事者採用的人物素描手法之一。
      1. 可證實的。例﹕王上二十一4
      2. 不可證實的。例﹕王上二十一6

    6. 敘事中的間隔—作者略過情節中某些很平常,或沒有特別意義的階段。例﹕王下五3—4,王下四4—5
      1. 使故事不至枯燥無味
      2. 增加讀者的想像,使故事更貼近讀者的生活

    7. 同步同時—作者在同一敘事中,記載兩件同時發生的事情。
      1. 互相參照的年代序—用在已有清楚年代序的時候。例﹕王下三1。
      2. 扼要重述—作者暫時中斷某個情節,開始記載另一個故事。然後,藉著重述中斷前的一個句子,一個片語,甚至一個詞,回到剛才的情節。
        1. 例﹕創三十七36和三十九1
        2. 例﹕王下一1和王下三5
        3. 例﹕路三22和四1

    8. 舊約敘事文體的安置和順序—小型的敘事放在大型敘事中間,來發揮策略上的重要性。如﹕王上十六34,希伊勒的故事在亞哈故事中間,預先警告亞哈的背道。